关于做好2021年度瑞安市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5

关于做好2021年度瑞安市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各系列职称评审工作通知》(温职改办〔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1年度瑞安市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对象

瑞安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按社保缴纳属地原则申报)。

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学历、任职资格、继续教育学时、年度考核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申报对象的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计算至2021年12月31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三、申报流程

(一)系统申报:

建设工程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统一通过 “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 https://zcps.rlsbt.zj.gov.cn)进行网上申报。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注册登陆申报系统后,须完善个人业绩档案信息,经用人单位审核过的业绩资料可作为职称申报的业绩内容。申报人员根据申报计划类型、申报职称系列、单位隶属关系等,选择相应的申报计划进行申报,在线签署《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选择提取个人业绩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个人申报网上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2、用人单位审核:专业技术人员所在用人单位须指定专人注册登陆申报系统,并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进行审核管理。用人单位应及时对职称申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导出申报人员公示表,在单位内部公告栏张贴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用人单位网上审核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

(二)纸质申报:申报人员在网上申报材料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完成评审费网上缴纳,然后导出下载带有“浙江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平台”水印的评审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1份),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到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科(瑞安市安阳街道安阳路95号518室),联系电话:65896703,66805101。

四、申报时间与收费要求

(一)网上申报时间:

中级:个人网上申报时间:9月10日至9月30日,单位推荐截止时间:10月19日,纸质材料上报截止时间:10月22日;

初级:个人网上申报时间:9月17日至10月13日,单位推荐截止时间:10月26日,纸质材料上报截止时间:10月29日。

(二)收费要求:根据浙价费〔2002〕229号文件规定收费执行。中级资格评审费180元/人;初级资格评审费100元/人。今年以线上缴费的方式收取,申报人员待资格审查通过后,根据12333短信提示内容在规定时间缴费,否则视为放弃。

五、评审程序

中级职称:专业评委会根据评价标准,综合运用理论考试、面试答辩(业绩评估)等方式,对申报人员进行量化评分并提出推荐意见(原则上通过率不高于申报总人数的75%)。

初级职称:初级评审实行量化评价和面试,根据评审对象的学历、资历与能力、个人荣誉与面试情况,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通过率不高于申报总人数的85%。

六、申报纪律及其它要求

申请人必须如实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的书面材料和相关证明;专家为他人推荐要本着实事求是和专业负责的原则。凡填报虚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论文、假成果、假获奖证明或伪造(隐瞒)学历、资历、任职年限等情况之一的,其申报材料应予以退回,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受理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由原公布评审结果的部门或单位取消其评审结果。已聘任职务的予以解聘。

单位或他人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提供假证明、假材料的,给予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任人若为专业技术人员的,3年内不准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凡是发现申报材料中有在《建筑学研究前沿(中文版)》《工程管理前沿(中文版)》等冒名或非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假冒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颁发的《国家科技进步奖证书》《国家科技成果证书》,对申报人员一律按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实并以“挂证”行为处理,撤销其注册许可的,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3、对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人事代理机构等未严格履行审核责任发生申报人员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予以全市通报,并计入职称评审不诚信行为记录。

未尽事宜,请与市住建局组织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65896703。

本文件由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瑞安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须知.docx

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6日

  • 业务咨询

  • 企业公众号

浙江瑞利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
东山街道经济开发区港口大道399号

手机:133 8587 3322(微信同号)

电话:0577-66811125

COPYRIGHT © 2021 浙江瑞利工程有限公司浙ICP备19041048号-1 浙公网安备 33038102331803号